炽烈的黄昏死死框住我,天边的云轰轰烈烈烧起来,一同我的生命本身。
你心跳的好快,我说,我想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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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上论坛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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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没有雨的副热带高气压下我们看书,喝啤酒,看纪录片,接吻。我有一种充满命运意味的预感,他将会是我生命中无可替代的斯普特尼克恋人,我的兴登堡情人。吻在身体上,催人泪下。我磕磕巴巴地哭,眼泪和汗水都汇在他肚脐,湿润闷热,像我灰白枯朽的那片雨林里降下的一场雨。他最后还是给我讲了那个沙漠里的故事。我想象他在沙漠夜里的篝火边唱加州旅馆,想着埃及的烈阳是怎么在他的后颈上留下不可磨灭的足迹呢,想那片星星形状的胎记承载了多少超出生长痛的痛楚,想他怎么变成我所知的他,比任何人都勇敢,比任何人都强大的他。
那时候哼北風と太陽的他,压低帽檐抽烟的他,手指捻在书页上的他,很久以后我都还难以忘记。
12.
我们几乎在一起度过了整个夏天,每天都是粉色黄昏的十七岁夏天。那天我抱着啤酒和晚饭三明治回房间,看见他夹着腿躺在沙发上看杂志。汽车旅馆里的整整十五分钟,车头灯打出的光斑好几次窜进我们的窗户,他没有翻一页。
你想要了。我笑道。
他没说话,拿杂志挡住脸。似乎很克制地没有夹腿,最后还是夹起来。窗户大敞着却依然闷热,窗外是暴雨初歇后蒸腾而起的土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