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他真的十八岁了,扑过去开门的样子还是好像一条狗。
穿堂风彻骨凄厉,可连烧不尽的灰都没带走。他彻底醒了过来,被冻的不停打颤,牙齿都在止不住咯咯地抖。于是他近乎亢奋一般热情地把所有人招进屋,买了很多饮料、披萨和寿司,一边吃一边玩。
同学们津津有味地听他声情并茂地讲怎么赌博怎么赚很多钱还能不被警察盯上,名利场上的小丑,安然症又是什么意思……又遗憾地说他费了好大功夫转来学政治经济与医学,明明成绩很好,又要回佛罗里达的海。
“是啊,”他说。
那些现在还能一起工作的朋友。那些粉色的、黑色的、五光十色的水域,偶尔还会在黄昏时分想起来的风情万种的女人,千奇百怪的烟草和烈酒。
其实他真的很爱真正的柔软甜蜜的感觉,爱在激荡和幽深里目标明确地冒险;他不爱温差过大,粗粝脆弱的迷失沙漠。
每个人也都爱他,爱死他了。
总之人们也很久没怎么议论纷纷了。
节庆时,还有人讨论要怎么纪念,毕竟当年什么都没留下。
他实在懒得参与。他们说他不必过于非黑即白:历史上出生贫寒又出类拔萃的人,命中注定一样爱执念于代价极大的东西。
“可他就是一个奇葩的神经病啊,”他反驳着对自己难听措辞的指责,“人家自己死到临头也不会甘心认输的,废这功夫干什么。”
他们说那未尝不是一种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