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言行。认同意味着,接受这类关系模式并把它当成自己的一部分。那些“不对劲”的,如施虐的逻辑在无意识中根植下来。
可怕之处在于,要完成根植,主体得改写他已然感受到的真实和他已然看到的真相。此处的改写,于主体而言,是彻底接受自身(此处的自身是自我,自我来源于认同的想象,换句话说,内化了那个施虐的他人并把之当成自己。)作为“施虐者”在对自身抽筋剔骨。为什么呢?因为爱。这里需要说明,最初的爱是原欲性质的,其中包含了赤裸的攻击、独占、杀戮。
在施受虐的关系中呈现出来的便是此类原欲性质的“爱”,其中不乏矛盾性和倒错爱恨的感知。
虐待成了爱,攻击成了爱。而此爱非彼爱,在施受虐的关系中,关于“爱”的感知围绕着主体所爱的他人建构起来,当他人表达爱倾向“原欲”性质时,主体将会倾覆他的世界去配合,倒错他看到的真相、感受到的真实、主体模仿并以“他人”的方式去表达“爱”。以至于当他独自一人时,当他感到孤独时,他会很自然的拿出那些曾有的“
爱”,玩味它、品尝它、重复它、使用它、享乐它。陷得深了,这类施受虐将泛化在关系中,社会身份的功能中,在他的内部,从而制造一些事件让自己不能以自己的身份出现。
施受虐最为致命的吸引在于,水乳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无尽缠绵,不需言语。而当“你、我”的界限消失时,自我惩罚的出现倒是过于自然了,反正“他人”已经在体内,随时可被召唤。让自己痛苦、让自己不能出现、让自己攻击关系…. 无法自控,那是什么在控制自己呢?自我本是借由他者的眼光汇聚而成的“非我”,换言之并不是自己在惩罚自己,而是其他,那些你“深爱”的被你珍藏在心底的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