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下的很大,百里守约走前还在一步三回头嘱咐铠记得五点去接小孩放学回家。时间还早,铠决定先回家转悠转悠,没想到电梯门一开,对门门口已经蹲了个小孩。小孩校服被水浸出大片深色,脑袋上的红发湿漉漉耷拉下来,耳朵一抖一抖,像从浴缸里捞出来的小猫。宝贝弟弟还会逃学?铠觉得稀奇,走过去问他:“你为什么在这里?”百里玄策垂着脑袋不愿看人,声音也闷闷的:“我忘记带钥匙和手机了,我等我哥回家呢。”“你哥不会回来了。”铠脱口而出,想了想又补充,“他出差去了,我是他同事,这个月你先跟我凑合。”铠把百里玄策的手机递给他,手机吊坠还是个小铃铛,叮叮当当听起来很幼稚。百里玄策接过手机,盯着铠看了几秒,信了。铠打开家门把百里玄策放了进去,那根毛茸茸的尾巴沾了水体积狼狈的有点可怜。铠盯着尾巴心想,他的观察日记总算有素材了。
那么继续来说混血魔种。铠接触的混血魔种其实不算多,学生时期就读私立学校,他在校园里并未见过长着兽耳的姑娘或者满嘴獠牙的少年。在缺乏参照物的情况下,很难去确定对百里玄策的观察是否有意义。据说魔种凭五感走天下,这同样也是野兽的癖好。关于大脑的思考他们似乎有更信赖的东西,譬如百里守约固执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也许同样能解释百里玄策为什么会这么依赖自己的唇舌。弗洛伊德提出口欲期,唇舌是人类婴孩唯一能用来感知世界的东西。对于百里玄策,这是他最重要的工具,上天赋予他尖锐的牙,灵活的舌,感知一切味觉的惊人天赋,似乎都在教导他去用自己的方式活在这个世界上。百里玄策到来后,铠每天都有一笔固定支出:为百里玄策买糖。其实其他零食也可以,只是糖果在口腔里消失的会没那么快,百里玄策的安全感似乎廉价的只值半斤人工糖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