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迷修,现在正坐在我先生的车上和自家先生一起以超百码的时速在公路上狂奔。我早就不指望这个连性命都不珍惜的疯子会珍惜他昂贵的爱车。五年前那个仲夏夜,我将车钥匙交到他手中,亲自为车上漆,金属绿是他选的颜色,他说这不及我美丽眼睛的万分之一,真是十分狡猾的骗术。时间在这个狭小的小镇驻足,有风,潮湿的空气和萤火虫。
这时,万丈星河垂入十八岁少年的眼,一切都刚刚好。那一晚我撩起遮挡后颈的碎发将脆弱的腺体暴露在Alpha的视野里,未曾想过在刀芒和子弹的夹缝中生存的爱有多么不堪一击。这都不重要,后颈的烙印让我度过了人生中睡的最安稳的一夜,与他十指相扣,相拥而眠。
我从袖口弹出一枚匕首架在他的颈动脉旁,只要他稍有异动锋利的刀刃就会割破喉管鲜血喷溅,如果他从暗格里掏出来的是枪的话。
“别紧张,亲爱的。”
他提出一支小巧的酒瓶,金黄色的酒液在精致的玻璃瓶中荡了荡,“不是枪。”
“不是枪,这是你右手把着方向盘左手提着酒瓶吹高纯威士忌的理由吗?”杀手的视力都很好,我能看得清酒瓶上的酒标和年份,看到酒瓶上的银色鹿角标示,是大摩威士忌,他又涨本事了,至少他偷偷往瓶子里装酒没被我看到……我想着这样无关紧要的事情。他惯有的从容让我知道他做这种事他也不只一次两次了,仅仅冒犯交警算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