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未婚女子,年龄25岁,做过几年超市收银员,感觉收入太低,苦于读书太少,故从事家政服务,她在一家雇主出了较高月薪的条件下欣然答应做保姆,其主要职责是接送雇主8岁的儿子上学放学,负责做晚饭,早中餐陪雇主家儿子一起吃。女雇主因照看几个服装门面,生意上的事情显得很忙碌,每周有一大半时间不在家里,男雇主是一名中学教师。保姆A很庆幸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家政工作,有吃有穿倒也异常舒坦。3个月后的一天,男雇主带着儿子还有她先去游泳馆游泳,后去看了一场电影。整个活动之中,男雇主显得热情过分,忙上忙下张罗着他们两个人的吃喝玩乐。已交过几次男朋友的保姆A感觉到了他的异常举动,在婉转回避一些热情招呼的同时,心里倒也有几分快乐,毕竟很长时间没有人对她这么热情。当日晚上10点后,男雇主一直和保姆A谈心,追问她谈男朋友的事情。也就是从这天起,保姆A每周趁女雇主不在时陪睡男雇主一二次。她每月结工钱时都会收到男雇主同等的现金。